目前臨床上有關尿毒癥相關性不安腿綜合征療效評估標準,一般是可以根據患者臨床癥狀的改善程度來評估,主要可以分為顯效、有效和無效,這三個方面。
顯效,經過治療后,臨床癥狀消失,睡眠改善,處理上應當繼續現行的治療方案,維持當前藥物劑量或者進行稍微的藥物減量。
有效,經治療后臨床癥狀有所緩解或發作頻率減少,患者的睡眠質量得到提高。處理上應當對藥物劑量進行適當的調整,維持原劑量只稍微增加劑量,繼續觀察患者臨床癥狀。
無效是指治療后臨床癥狀沒有明顯改善,甚至有加重的趨勢,嚴重的患者會影響其生活質量,這些患者應當盡早創造條件,進行腎移植手術。